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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4-07-03 17:04:44

随母改嫁,我跟继父约法三章

随母改嫁,我跟继父约法三章 晓春三月 著

连载中 常顺梅娘

在晓春三月的小说《随母改嫁,我跟继父约法三章》中,常顺梅娘是一位寻找自我身份和归属感的年轻人。常顺梅娘在旅途中结识了各种各样的人物,经历了丰富多彩的冒险与挑战。通过与他人的交流和内心的探索,常顺梅娘逐渐明白了自己的使命和价值,并最终找到了真正的归宿。这部小说充满成长与探索,胎穿不到两岁,父亲去府城院试途中出了意外 ,生不见人,死不见尸,祖父当月就伤心离世,祖母缠绵病塌两年,将引发读者对自我的思考和追求。

精彩章节试读:

梅娘吃惊地看着儿子:“你要见这个人?”

“当然。”常顺一本正经道,“父亲不在了,我就是这个家顶门户的人,自然要谨慎对待这件事,你想想,我现在这么小,当然得跟着你嫁过去,要是嫁错了人,我们娘俩就再也没有回头路了。”

梅娘一想,可不是这样?

儿子虽然才七岁,但这孩子自小就与别的孩子不同,小大人一样,家里稍微复杂点的事,她都喜欢跟他说说,而儿子的决定基本都是对的。

在梅娘心里,儿子远比自己聪明,既然儿子这样说,肯定有他的道理。

改嫁是不得已而为之,但如果儿子看不中,也不一定非嫁这个人。

“那行,我们明天就去外婆家,让大舅母帮我们约这个人见见面,到时候儿子跟那个人谈谈,娘就跟舅母坐一边等。”

她自己跟人说几句话话就行了,被人看到了不好,嫁不嫁的成还不一定。

“娘,我去洗漱,你也歇早点。”

常顺径直走向灶房,他家的洗漱间就在后院茅厕边,去年起,他就一个人洗漱了。

一刻钟后,常顺就躺在温热的炕上,这个房间曾经是祖父祖母的,也就是说,这个房间里曾经两个老人在这里过世。

他却一点也不怕,家中真正的房间只有两个,还有一个小间,小房间不怎么通风,现在做了杂货房。

再就是堂屋和灶房,后院不算小,一个柴房,一个洗漱间一个茅房,还有一个鸡圈。

因为家里没男人,这几年屋顶的茅草都是大舅过来帮着搞,小舅之前在镇上杂货店当伙计,听说去年集全家之力,还欠了不少债务自己租了门面开铺,平时很少有空走亲戚的。

他不跟娘睡一个房间,除了年纪渐长,还有一个原因,就是他自己是个有秘密的人。

出生当天,眼睛还看不清楚时,他就能听懂别人说的话。

准确的说,他是带着记忆胎穿到这个世界上,前世活到了退休那年,一场意外重新成了一个婴儿,所有美好的计划都戛然而止。

所以,很小的时候,他就知道,他这一世的父亲并不像娘亲一样傻乎乎喜欢着对方,偶尔从父亲的言语中,甚至眼光中都看出一些不耐烦的意思。

记忆中父亲是俊秀的书生,哪怕娘亲长的很不错,但大字不识就是硬伤,这样的娘子可以做贤妻良母,却不能红袖添香。

这样的场景他不是看过一次,每次看到娘亲省吃俭用,好一点的都给了相公,却没得对方一点好,他心里就很是难过,甚至有一点点悲凉。

但一个两岁不到的孩子能说什么?说话都不怎么通,何况如果不想被人当妖怪烧了,那就得苟着。

这些年,他尽量让自己活成一个孩子,但一个已到退休之年的人,怎么也做不出幼稚可爱的孩子举动。

所以一直到七岁,他几乎都是年少老成,活成了小大人。

这些年连着变故,一个二十几岁的小寡妇家里,外人也是来的少,六年里走了三个人,别人也怕沾了秽气。

他娘对儿子小大人的事,已经见怪不怪了,相公本就是这种高冷的书生范,儿子像父,不是很正常吗?

同意母亲改嫁,还有另外一个原因,村子里都默认父亲已经死了,百分百就是掉落了深渊,不然就凭他父亲是个孝子,万不会这么长时间不回家,妻儿不管,父母总不会不要。

唯有他心里存疑,正常的人不会不回家,但万一失忆了呢?然后被人救了呢?

这个可能是有的,他前世在医院干了三十多年,什么病他不清楚?

当年没找到尸体,所有人都认为死了,难道就不可能伤了被人救走?

不得不说,这一世的父亲有一身好皮囊,走那年刚二十出头,俊美如玉,如果不是家里条件不好,娘亲又被媒人夸的天花乱坠,两人是走不到一起的。

因为碰撞失忆,可能短时间就恢复了,也可能好长时间甚至一辈子都不能想起来。

所以说,娘亲说要改嫁,他提出看看那个人,如果人厚道不错,他就同意一大一小都过去。

但不能什么都不准备就嫁过去了,万一亲生父亲真的没死呢?

多年以后归来,那边说没有和离,后面婚姻就不作数,那时候怎么办?

难道娘亲贬妻为妾?那就糟糕了。

或者要回儿子,跟亲爹倒没什么,但这些年他肯定已经再娶妻生子了,自己这个继子就成了人家的眼中钉肉中刺,一个不小心,小命不保都是可能的。

老话说,宁肯要讨饭的母亲,也不要当官的父亲。

为了孩子,女人可以拿命来拼,男人再婚后,很大一部分就成了有了后娘就有后爹的那一种。

娘亲再嫁,他得把这些隐患消除了,不然随时都是定时炸弹,这种事还是不要发生的好。

他可不看好他那父亲。

真有那一天,前面儿子应该会要,可他不一定就会认。

在乡下找一个老老实实的厚道人做继父,远比一个面甜心苦的后娘要好。

即使后面再有弟弟妹妹,相处融洽就不说了,万一隔不来也好处理。

见面如果看着还成,他顺便就把这个事也提前说好了。

这个时候他不想苟着,什么事都当面说清楚,当面啰对面鼓,白纸黑字的。

有了亲孩子,真不能待他如从前,最多八年,满十五岁他就可以出来独自生活了。

提前说好的事,比跟在后娘跟前当窝囊继子强多了。

前者一切在自己的掌握中,后者他没有把握。

当然,亲爹活着的可能性很小,作为儿子,他当然不希望他真的死了,万一活着,那最好就失忆到底吧。

不然多少年不能回家,妻儿吃尽了苦,他那边妻儿环绕,这算什么?

他不是真正的孩子,有着六十岁人的智慧,往后日子他肯定想办法过好了,窝窝囊囊过一生,他是想也不会想的。

科举他也不想,至于他娘想的,读两年书去镇上当一个小账房,那肯定是不可能的。

前世他在医院主攻的是外科,但中医也学的不错,是真正的双料博士,三十多年的从业,他也一直做的很好,退休前就一直是某大医院的外科主任医师。

这一世,倒是可以种种药,制制药,不受约束地当个富家翁,有钱有闲,不比当官强吗?

小说《随母改嫁,我跟继父约法三章》 第2章 试读结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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